fēng jiāng dà lì
封疆:疆界;大吏:大官。指疆域之内的首要官员
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22回:“如今半年之间,已做到封疆大吏,自然是感激天恩,力图报称。”
封疆大吏作主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官场等。
明代专指都指挥使司、承宣布政使司、提刑按察使司(合称都、布、按三司),是明代行省中平行的三个最高权力机构。都指挥使司(简称都司)是地方最高军事机构,掌一方的军政大权,所辖卫所隶属五军都督府,由兵部统辖。凡遇朝廷吉凶大事,上奏表时,序衔于三司之首。承宣布政使司(简称布政司)是一省的最高行政权力机构。至宣德(明宣宗朱瞻基年号,1426-1435年)初年,除两京外,全国设十三布政司。提刑按察使司(简称按察司)是一省的最高司法机构。其职责是纠劾官邪,止息奸暴,平定狱讼,洗雪冤抑,以振扬风纪,澄清吏治。都、布、按三司总揽一省或数省的军政大权,类于古代分封疆土的诸侯,故称封疆大吏(按:清代封疆大吏另有解释)。